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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承诺

致广大保险消费者:

      为广泛宣传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我单位销售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公平、公正、和谐、健康的保险消费环境,绿洲保险代理利用“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之机,向全体保险消费者做出以下十项承诺:
      一、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保险业务监管规定,承担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履行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规范保险销售服务行为,诚信对待消费者。
      二、确保销售宣传内容的真实性,绝不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绝不隐瞒限制条件,绝不进行虚假或者夸大表述,绝不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不当宣传手段。
      三、承诺按照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收集处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保险业务活动相关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并妥善保管,防止信息泄露;未经该个人同意,绝不向第三方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
      四、尊重保险消费者购买产品的真实意愿,承诺绝不使用强制搭售、信息系统或者网页默认勾选等方式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五、承诺对所推荐保险产品或服务涉及的风险和免责部分充分履行提示和告知义务。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向投保人提示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并准确、全面地提示相关风险。
      六、承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制度规定要求对投保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销售相适应的保险产品。
      七、履行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的主体责任,在客户告知书、官方网站首页等方便保险消费者获取的渠道公示本机构的投诉受理方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妥善、快速处理保险消费者投诉,及时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
      八、承担保险知识普及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保险知识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公众防范人身风险和财产风险的意识。
      九、坚持“尊法重信 忠诚客户”的理念,自觉接受保险消费者监督,认真对待保险消费者的批评,虚心接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不断提升保险消费者满意度。
      十、大力开展执业合规教育和诚信道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弘扬重合同、诚实守信、敬业精神、竭诚服务、遵纪守法的职业精神。

      以上承诺,请广大保险消费者、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陕西绿洲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